【生活 In Design-青年打造理想國單元】12月主題:【青年公共事務、參與哲思與討論.主題:找尋失焦的靈魂-談毒品防制 找尋失焦的靈魂-毒品防治怎麼「治」?】
為何社會不給他們活命的機會?曾經一時失足者或多或少都期待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然而在陪伴戒毒者近20年的資深社工看來,對台灣現有3萬名毒品犯來說,出獄以後想重新活著,好難。
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單是持有毒品就可判有期徒刑最高5年,目前台灣監獄約6萬名受刑人裡,近半數是毒品犯。對待這3萬名尋常如你我的人類,社會要給他們重新來過還是直接滅絕?雖然台灣司法讓一時衝動用藥者有補救機會,若能接受社區治療戒癮、做滿社會勞動役時數便可能得到「緩起訴」處分,多數人卻很難躲過被起訴的命運。
很少人喜歡被剝奪自由的生活,被關過一次理應不會想再被關一次,但實際上,用藥者的再犯率是極高的。陳玟如指出,2014年衛福部數據顯示用藥者再犯率高達76.7%,整體有社會適應不良情況,再犯率也會隨離開監所的年份慢慢增加,離開1年者再犯率25%、2年41%、3年45%、4年54%。出獄以後,更生人面臨的最大問題便是社會眼光,而社會眼光帶來的第一個求生困難便是「回家」。有些用藥者出獄後年事已高,想回家又被家人拒絕,「不敢回家」的更多,他們很害怕,怕曾經犯罪的自己會給家人困擾。
雖然政府有提供戒癮安置服務,但2014年安置服務儘提供224床,難以照顧到所有用藥者,住進去也像坐牢,3個月不能外出找工作、只能每天抄經冥想,若不想流落街頭,就要想辦法養活自己,但在社會眼光影響下,更生人要找工作並不簡單,毒品更生人更是。
長期的孤獨與無助,造就許多毒品更生人的「再犯」,或許在大眾看來再犯是「毫無悔意」,但對退無可退的人來說,這已是少數能暫忘痛苦的方式。當用藥被視為一種「罪」,貼在用藥者身上的標籤似乎就永遠無法撕下,而很少人會去問背後的「為什麼」。
「好好過生活」,這句話再簡單不過,但若社會不給用藥者一個活命的機會、重新活過的機會,又該如何「生活」呢?用藥者悲歌,在標籤被撕下前,仍會持續在當今近3萬名毒品犯未來的人生裡上演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