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論】苗栗縣債務崩潰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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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財務調度吃緊,工程款項嚴重延宕,公務員薪資、應付款遲延。縣長徐耀昌向中央求援,雖獲短期調借,暫解燃眉之急。但財政部明確表示,中央與地方財務獨立,中央無法代為清償地方債務,自己的債務最後還是要自己負責!苗栗財務吃緊與負債嚴重有關。103年底止,1年以上債務231.94億,未滿1年166.19億,向中央調借統籌款、向專戶及基金調借,及積欠臺銀代墊公教退休金優惠存款差額利息,合計潛藏性負債148.76億元。再加歲入歲出保留數,苗栗縣債務高達615.09億元。立法院司法委員會開公聽會,考慮修正破產法將政府破產機制納入。

苗栗縣可說支出毫無節制。國慶煙火1.8億、台灣燈會5.2億、男高音多明哥、卡列拉斯,與莎拉布萊曼2.2億;客家圓樓1.2億、馬奮館及聯外道路2.6億;閩南書院1.4億、縣府第三辦公大樓1.1億、城市規劃館1.5億、環保局辦公室2.7億。計畫未盡詳實得不到中央補助,縣府不顧財政困難勉強舉債支應,當然債台高築。

苗栗在內,地方政府普遍有五大不當財政作為,導致財政惡化,公共債務龐大,部分縣市更達崩潰程度。第一個不當作法是舉債超限。公債法規定,縣市政府一年以上未償債務占歲出預算總額之比重不得超過50%,但截至今年三月底止,苗栗縣與宜蘭縣分別達67.67%與63.47%,嚴重超出法定上限。而瀕臨債限的尚有雲林、南投、嘉義縣與屏東縣,其長債比重分別達49.52%、46.79%、46.65%及46.37%。直轄市雖然長債上限較縣市政府高,但短債增加快速,「以短支長」,造成財務結構弱化。台南市與新北市一年以下債務比重分別達27.15%與25.57%,瀕臨公債法30%上限。

第二,變相創造虛假項目,高估歲入、歲出規模來稀釋公共債務占歲出比重,規避超限。行政院主計總處挑出苗栗縣以「高估補助收入」、「高估財產收入」、「高估歲出預算」及「編列超過一致標準社會福利支出」等項目規避債限,以減撥一般性補助款處罰,並要求改善。其他縣市亦有相同的規避債限作帳手法。第三是基金調借導致潛藏債務龐大。債務超限或瀕臨債限之外,向地方教育基金、平均地權或其他土地開發基金等,特定用途基金專戶調借,導致潛藏債務龐大。調借額度用盡後,公庫財務調度更加困難,支付延宕情形更加嚴重。第四,向立法院遊說修法,將債限大幅放寬,持續滾大債務雪球。公債法修法後,直轄市普遍增加約500億舉債空間外,新升格直轄市每一年度新增債務由歲出15%放寬為20%,加速舉債的結果,債務將更快速累積。第五,財政部雖要求超過或瀕臨債限的地方政府提出償債計畫,但內容未盡詳實,無法落實。苗栗縣為例,償債計畫無法執行,債務不減反增,又遭到緩撥統籌分配稅款,財務調度更加困難。

財政惡化、債務龐大,財務調度壓力大,工程款項、公務員薪資延宕已是地方政府通病。入不敷出,財政收支失衡是病因,債務累積龐大違法超限是病癥,周轉失靈、款項支付延宕是普遍的病兆。過去以「債留子孫」批評政府舉債,但財政惡化,債務持續累積龐大,即將崩潰,我們這一代就是被迫承受債務苦果的世代。公債崩潰時代來臨,該如何解決?選民拒絕投給好大喜功,亂開選舉支票,卻無法對財政負責的政客,是根本的第一步!

照片來源:Yi-Ting Chen

文章來源:民報<苗栗縣債務崩潰的啟發>

發表時間:201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