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哲青頭殼】我把你當「夜壺」看——不對等的政府與社福機構的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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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五的午後,正是大部份人們引頸期盼下班好好回家放鬆的時候,也是大部份民間機構的社工們忙碌地要趕在公務員們下班前將資料完成交寄的時候。在年關將近的的12月11日週五下午,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發出一紙新聞稿,要求追討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在前一整年度向政府申請的所有補助款,其皆源自於早先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質詢。

在今年6月份,應曉薇議員打壓芒草心社工張獻忠引爆了眾多社福團體的公憤,共同召開記者會逼出台北市社會局長許立民承諾慰留張社工才平息這場風波。事隔近半年,當再次受到應議員同樣的壓力時,台北市社會局眼見這次無人關心,態度馬上產生180度的大轉變,順應壓力按照議員的要求處置芒草心。按府方新聞稿的說法:「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於103年向社會局申請補助案時,由於社會局聘請的複審委員黃梅英未主動告知社會局其當時正擔任芒草心的常務監事,所以有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發生,因此撤銷當年度補助之審定結果,並追討已撥付之款項。」看似一個於法有據的處置,但背後其實只是反映了台灣整個社福體制崩壞的結構。

政府的補破網社福價值與夜壺心態

在歐美國家中,社會福利的價值在於讓所有國民有可以有一道生活安全的保障。但因著國民黨威權時代傳承下來的意識形態,社會福利在台灣往往只是作為穩定社會的工具。反映在執行層面上,就是政府只願意用很少的社會福利資源投注在社會最弱勢者的身上,在執政者思維著眼於「省錢」、「省力」與規劃只是看到哪裡有洞就補哪裡的價值下,往往不負責任地把個案服務通通外包丟給非營利社福組織。以街友的服務為例,2012年監察院朱鳳仙委員調查報告即指出:「內政部與各地方政府多由兼辦人員辦理,輔導人力嚴重不足,影響遊民輔導業務之執行,且專業訓練不足。...多數縣市透過委託或結合轄內社會福利團體,辦理各項遊民輔導服務,民間慈善團體聘雇之遊民輔導人員亦擔任個案管理者,並執行遊民輔導工作。」

芒草心事件反映了執政者對於這些非營利社福組織的基本態度:把你當「夜壺」——有用的時候要你幫忙,沒用或是對自己利益有影響的時候把你踢開。舉例來說,台北市社會局綜合性社會工作業務的預算4000多萬裡,即有2500多萬為委辦的費用,達到總經費的60%以上,這還不包含其他委辦的人事費與業務費用。除了少數具規模的大型機構有與政府單位的議價能力之外,大部份的接受委辦的小型機構往往整個機構一半以上的經費需依賴政府的補助,使得這些機構的生存完全掌握在政府手中,以致可以讓政府與取予求。這幾年來,由於各地方政府財政的拮据,使得經費補助的審核更加嚴格,往往機構委辦政府的計畫後,補助款年年減少,自籌款年年加增。在這樣的情形下,機構只能被迫在人事以及業務費用中不斷壓榨才能勉強存活。

扭曲的價值導致崩壞的社福體系

政府經費不足,專業人員不足。而委辦的社福機構的服務人力也礙於經費日漸吃緊、業務量上升、但薪水卻不增反減。以薪水來說,台灣社工人員平均起薪為基本工資到 2 萬 4 千元之間,台北市有 6 成「社工師」薪資為 3 萬元至 3 萬 5000 元(更別說非社工師的社工人員),且年資呈現兩極化,集中於 3 年以下的資淺人員及15 年以上的資深人員。以業務量來說,我國高風險家庭服務案量為歐美的 15 倍;據 100 年社會工作調查,社工有 87%超時工作,有 16%曾被延遲發薪。民間社福機構的惡劣勞動環境使得社福從業人員的流動性大,業務很難銜接。這一次芒草心補助審查的問題,按經驗來說很可能是民間機構與政府單位的人員在業務銜接蝕資訊落差產生的失誤,這一類的情事在社福界也時有所聞。

結論:唯有願意承擔責任的政府,才有改變的可能

綜觀來說,是執政者應調整對於台灣社會福利價值的時候了!不應只單單把社會福利當做維持社會穩定的工具,而是該好好思考如何透過整個完整社會福利體系的建立,來讓所有國民可以居住在一個沒有後顧之憂的社會中。另外,政府不該再存有把民間社福團體當作隨丟即用的「夜壺」心態,除了該負起政府自身對於社會安全體系該負的責任,更多地把社會服務納入公營體系中,也要把民間社福機構視為對等的合作夥伴,在經營環境與勞動條件上予以穩定的保障。以這次芒草心的事件為例,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就應該扛起責任,願意與民間機構共同承擔疏失,而非出事了把所有責任皆推民間機構,放任人家自生自滅。唯有這樣,才能真正取得民眾與民間團體的信任,降低未來彼此溝通的外部成本。

照片來源:Richard Maso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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