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錦稷專欄】股利減半扣抵能達到政策目標嗎?
股利所得減半政策備受熱議。一個公共政策往往肩負多重目標,也常會發生目標衝突,而減半扣抵政策能否達到設定目標?到底誰是這個政策的承擔者?誰又是受益者?
儘管不是每個人申報所得稅都注意到股利所得改為減半扣抵,但這個新政策是否影響股市,備受熱議。
兩稅合一股利扣抵率從一○○%扣抵改為五○%,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最高稅率達四五%。所得稅屬直接稅,稅負因所得高低而累進變動,股利所得減半扣抵會增加稅基,加上提高最高稅率,確有強化重分配功能。
一個公共政策往往肩負多重目標,也常會發生政策目的衝突,這也是決策困難所在。財政政策除必須融通政府運作所需,更有經濟成長與所得重分配的雙重目標。當前經濟成長停滯,所得差距又擴大,以累進課稅來縮減所得差距時,也有人主張要減輕租稅負擔以帶動投資。
除了目標多重外,誰負擔政策成本?誰由政策獲益?是政策的核心課題。
政府財政狀況不佳會影響政府該發揮的功能,而當「國民租稅負擔率」(政府稅收占GDP比率)只有一二.八%、財政收入嚴重偏低時,誰該被加稅來充裕財政?誰又該被減稅以活絡經濟?這一加一減之間,至少要使財政收入不減少、甚至適足成長,更要能達到縮減所得差距的目標。這當然是件需要高度政治平衡感才能達到的決策。
而可扣抵稅額減半的政策是否能達到多重政策目標?
政府若要因此增加稅收,必須以不大幅度改變股利領取行為為前提。若個人股東放棄除權息不參與股利分配,或改以法人方式持有,則稅課收入增加效果十分有限。因節稅考量,改變參與分配股利行為,以因應減半扣抵增加的租稅負擔,則重分配效果也打折。股市投資者反映,減半扣抵造成投資台股稅負加重,且因外資股利所得採分離課稅,造成內外資差別待遇。這些股市參與者聲音,都反映承擔政策的避稅誘因。
誰是減半扣抵的政策承擔者?由於是新政策,實際情形有待觀察。但根據二○一三年度綜所稅申報資料,六百餘萬申報戶中高達四成無股利所得,顯然這族群不是政策承擔者。此外,當年度所得淨額在一○○○萬元以上有八千餘戶,其股利所得總額高達一六一二億元,這個族群對新政策應該會很有感覺。高股利收入且年所得超過千萬的納稅義務人,是新政策中稅負增加最多的一群。
中研院稅改報告指出,所得稅已淪為「薪資稅」。薪資所得稅負沉重,資本利得與股利所得自然成為課稅對象。不過,稅制變動而避免貼膏藥似的臨時性修補,更要避免製造無謂社會對立,才能不重蹈證所稅覆轍。
照片來源:Tasayu Tasnaph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