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把「廢核工程」納入台日經貿合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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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大家把本次台日經貿會議的焦點放在日本核災區域農林水產與食品加工品進口議題時,另一項應該要及早納入台日環保與產業合作的「國家級」政策議題—「廢核工程」,恐怕沒有在這次談判議題之中。

還記得小英總統在選前宣示了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自今只剩下九年的時間。而根據台電9月公布計畫,由於核一廠2號機將直接運轉明年5月燃料貯存池滿池停機後停機,於2018年底與1號機一同除役。在核一廠兩座機組實質提前除役的情況下,核一廠的除役工程計畫、核燃料棒等高階核廢料的貯存工程規劃,就不能只停留在紙上談兵的階段。

全球正處於在「核電廠嬰兒潮」的大規模退職時期

據世界原子能組織的統計,目前全球已經停止運轉、正在進行或已經展開除役計畫的反應爐達128個。由於1970年代第一波核電興建潮下所建設、商轉的核電廠,至今多是運轉超過40年老舊發電廠,電力公司必須負擔較高的維修成本與營運風險,再加上2011年日本311地震引發福島核災事故帶來的社會衝擊、實際負擔遠超乎想像,也讓多數早年開始使用核電國家下定決心降低對核能的依賴,積極讓核電廠從能源供給的牛棚中退役。 但目前全球完成60百萬瓦、非軍事核電廠反應爐除役經驗的國家只有美國、德國,分別完成10座與1座,其餘國家的除役經驗多僅停留在小型的核電實驗爐。因此,如何核電廠安全地完成除役工程,將高風險的燃料棒、高階核廢料進行安全的運輸、中間貯藏、最終處置,避免核能災害的發生,成為以邁向非核家園為最終目標的國家們所面臨的共同課題。

核後端處理與替代能源發展同為台日重大課題

板塊斷層、火山地形、海島氣候等自然環境的風險與挑戰,是讓台灣「廢核」之路頻頻卡觀的關鍵因素,要在未來九年內真正的展開核電廠的除役工作,在核能研究與工程技術上,亟需尋求「世界級」的合作夥伴。 特別是與台灣有著相似的地理與氣候環境的日本,相較於大陸地形氣候為主的美、德、法、俄,所面對自然環境風險產生的技術課題所因應提出解決之道,對臺灣未來的核電廠的除役、核廢料的貯藏、處置工程之規劃到實際執行,的確具備的參考價值。

根據日本原子能產業協會的資料,目前日本停止運轉且通過除役工程計畫的反應爐,共有16座,包含福島第一核電廠的六座。雖然當中有三座已完成或正在進行反應爐的解體工作,但與台灣核電廠相似的沸水式、壓水式反應爐的除役工程,也是在近年開始較積極運作,2009年11月已經通過除役計畫浜岡1、2號機,2015年一口氣停止了敦賀1號機、美浜1、2號機、島根1號機與玄海1號機等運轉超過40年的老舊核電機組,加上未來10年臺灣6座機組與日本其他高齡核電廠退役,停止運轉核電廠除役的工程商機至少超過20座。

龐大廢核、新能源研發費用、投資是產業商機

以美國的10座反應爐的除役費用每座反應爐成本介於3~7億美元,來推估2025年台日退役核電廠的除役工程商機應超過100億美元,若再加上核廢料處理研究調查、處理技術、硬體工程與材料設備之費用,以及核能替代相關的再生能源技術研發、設備投資、電力網絡供輸建置等產業商機,可能產生每年的市場規模,應不遜於台日食品貿易的總金額。

日本在經貿外交政策上,以經濟夥伴協定(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EPA)來取代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的目的,就是希望能與簽署EPA的國家,不是只解決貿易問題,而是在人員、技術、投資、政府採購、智慧財產到共同課題合作,都能夠藉由EPA的簽署進一步的強化。因此,台日經貿會議所談論不應該只針對現有的商品、服務貿易等爭議,也要從台日兩國人民未來生活共同課題的解決,來思考產業合作的項目。

「能源自給率」極低造成的社會、產業、國防風險一直是台、日共同面臨的國家發展課題,而加速再生能源技術的實用化、產業化則是現行解決能源困境的關鍵方法,若台日雙方能在核電廠除役、核廢料處理等核後端的技術開發,以及替代核能、火力等傳統電力來源的再生能源強化合作、攜手研發、共同投資,解決核災風險、CO2減量等社會需求,穩定所有產業的最根本能源供給,對台日整體社會的綜效,拓展其他國家能源市場開發,應該是一個最具長期市場效益的好產業。

照片來源:National Nuclear Security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