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錦稷專欄】一例一休物價漲!購買力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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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訂加上基本工資上調,各行業紛紛漲價。一例一休帶來勞動條件提高,勞工福祉是否也提升了?還是反而造成物價上漲,傷害勞工購買力?一例一休上路無非是希望勞動條件變好,但企業主因勞動成本提高而漲價、縮短營業時間,或減少服務內容;此外,因加班費提高避免員工加班,勞工雖然增加休假,卻擔心加班減少讓整體收入縮水。勞動新制加上基本工資調漲的衝擊浮現,人事成本提高,物價蠢蠢欲動。
勞動成本敏感的產業如倉儲、物流、餐飲、國道運輸等,都打算漲價反應勞動成本提高。官員喊話穩定物價,如央行總裁彭淮南說台灣物價穩定,《勞基法》新制上路,企業反映成本,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約增加○.二%到○.四%,通膨仍在可接受範圍。國發會則評估製造業營運成本增加○.一%、服務業只增加○.二二%,成本增加有限,不希望業者漲價。

不能否認上述勞力密集產業,勞動成本占總成本比重較高,加上工時原本就較長,工時縮減與加班費加成的壓力較大,必須適度漲價來反映成本提高。而且業者漲價也要冒著客戶流失的風險,一定是考量各種成本的增加後,才不得不漲價。

外食費及其他生活相關服務類價格上漲,讓一般食物與交通支出占整體所得比重較高的家庭,馬上感到生活更艱辛;官員卻從物價指數解讀,認為物價穩定。官員為何與大眾的感覺落差如此大?

原因出在食品類別特別是蔬、果、魚、肉價格容易因為颱風、水災等氣候因素出現大幅波動。以二〇一六年十二月物價為例,食品類物價雖較前月跌三.五%,但年增率漲幅達四.四七%。加上薪資水準不漲,民眾購買力受到很大影響,切身有感之餘,自然多所抱怨。
物價上漲對不同所得的人有不同感受。家庭收入用於民生消費支出仍略不足的低所得家庭,對物價變動感受特別強烈。主計總處資料顯示,所得最低二○%家庭,食物類占整體指數比重達八八.七%;相對的,所得最高二○%家庭,食物類占整體物價六六.二%。低所得家庭受民生物價影響較為劇烈。

《勞基法》修法無非是希望勞動條件變好。勞動條件提高,工資上漲,物價雖可能上漲,但工資上漲也帶來購買力提高與消費者福利水準的提升。

一例一休,勞動條件提高,物價上漲與消費者福利提升,有機會擺脫低薪的惡性循環,走向加薪創造購買力,進而擴大內需的新經濟模式良性循環。前提是企業主能主導轉型擺脫低價競爭,才能把成本提高轉化到商品價值的提升,消費者也才會願意多掏腰包買單。

照片來源:Andrew E. Lars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