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學自治成為上位者的擋箭牌——大學法改革陣線力推校園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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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大學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之精神的《大學法》,自1994年修正至今已22個年頭。近年來僅管有幾波《大學法》修正的討論與零星修正,卻缺乏有組織性的通盤檢討,過程中,大學生仍因制度的綑綁限制,發聲鮮少被重視。而近年仍舊有各大學發生諸如軍警入校與大學自治的矛盾、學權爭取的困境、學生參與校務的限制等等爭議與難題,再再突顯學生參與校園公共事務的權利,爭取攸關學生受教、生活的各種福祉,仍被大學諸多權力關係及利益糾葛掩蓋。我們將麥克風還給年輕人,請他們讓我們知道目前台灣在推動大學自治的過程中,學生所面臨的處遇。

文/ 李奕萱

今(2018)年臺大校長遴選引爆時,「大學自治」成為了反對教育部干涉的口號,也因此,「大學自治」的定義開始重新被檢討,有一方提出了質疑:以「大學自治」為立論之前,是否應該先檢視「校園民主」是否有被實踐?把這個問題放回臺大校長遴選的過程裡,會發現學生的角色相當單薄:在校長遴選的過程中,遴選委員會只有一名學生代表;臨時會議中學生代表所提的4個遴選相關議案,更是因多數決而被擱置。缺乏學生平等參與的大學自治,真的稱得上「校園民主」嗎?

今年4月青平台與教育廣播電台合作的廣播節目 「青年打造理想國」 中,邀請了時任政治大學學生會長的白家嘉、大學法改革陣線副召集人徐光成以及時任東吳大學學生會長詹仲昕,一同與大家分享推行校園民主的經驗。

論及學生參與公共事務的困境,白家嘉以「體制與結構上的不允許」作為概括的解答。徐光成則是直接批評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的比例:「從《大學法》來看,學生被保障的比例只有10%。」,並戲稱這失衡的體制結構「類似法國三級會議」:儘管學生占校園最多人數,在校務會議裡的席次比例卻最少。

不只是學生在會議中代表人數的不足,面對諸如大學公共事務規範上的不周、實際進行中的缺漏等問題,詹仲昕更是提出了值得深思的問題:「當大學自治變成在上位者的擋箭牌,把所有東西都推回大學自治時,難道就是真的民主?」

用對策略,學生也能挑戰高牆

        白家嘉,高三時經歷了太陽花學運,在與同學的討論中,開始對社會運動或校園民主產生興趣;大學開始參與學生會權益部、擔任校務代表,關心宿舍自治問題,最後當選學生會長,進一步深耕銅像拆除、英語畢業門檻、服務學習課等議題。

詹仲昕,高中時參與辯論社,並擔任宿舍幹部,在辯論社接觸到大量社會議題,因此重新反思了宿舍是否真的算自治;大學後,他持續參與宿舍自治組織,並擔任學生會會長。

徐光成,抱持對校園民主的期許開始參與校園事務,卻逐漸發現學生參與受限、學校主管身兼會議當然委員的球員兼裁判問題,因而開始更深入思考何謂「大學自治」。

        雖然出發點、面對的問題都不盡相同,在長期參與學生自治、與學校斡旋的過程中,三人都練就了一身好功夫。

白家嘉擔任學生會長期間,政大成功廢除了英語檢定畢業門檻。這個議題雖然在許多學校發酵已久,然而實際改革的案例卻是少之又少。白家嘉說明政大能成功的原因有三,第一,「廢除英語畢業門檻」醞釀了四年,因此廣為全校師生所知。第二,有法律系學生向監察院申訴,實質而醒目的行動不只引起校園議論,也讓學生會得以藉此深化議題的討論。最後一點,則是有語言所何萬順教授的支持,由於師長在校園中擁有比較高的影響力,因此尋求教授的合作與肯定是為關鍵因素。

當然,除了這些有利的條件,與合作的老師進行多次沙盤推演、與一個個校務會議的教授溝通、說明、舉行公聽會,甚至與東吳、清大的學生會一起發聲明、開記者會,繁複而細緻的前置作業也是成功的關鍵。

詹仲昕則在自己的經驗中,歸納出了三個心法,第一是利益交換,要提供可行的作法、政策給校方參考,幫忙列出好處及壞處,盡可能讓校方執行的困難度降低。第二則是做足功課跟準備,援引論文、教育部資料、他校作法比較,有備而來、言之有理,才能讓校方認真以對。最後,則是要好好傳承,學生來來去去,如何讓未完的議題好好串連下去,是成功與否的關鍵。

徐光成補充,不只是要抓準時機、讓議題曝光,也要拒絕「因為我教學很多年了」、「我擔任這個職務很多年了」的單薄論點,盡可能讓師長、職員及學生站在平等的位置,以平等的權利地位來談事情。

各校學生聯合,一同向高牆說不

        雖然在現有的制度下,各校學生可以透過策略來影響學校規定、保障自身權益,然而制度層面的不完善,依然是校園民主化路上的一道高牆,疾病要治本,制度也要從根源改起,這正是「大學法改革陣線」出現的原因。

徐光成說明,以校長遴選為例,根據《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遴選委員會的組成應為2/5的校內成員、2/5校外公正人士及校友代表,剩下的則是教育部推派的代表。他指出:「多數學校的校內代表由教授出任,少數學校會有一個學生代表。大多數學校的社會公正人士則是由校務會議選出,由於校務會議代表本來就以教師、行政人員為多數,因此容易造成遴選委員會的組成受校方立場影響,甚至讓現任的校長有能力影響下一任校長人選,最後導致學生和職員的聲音無法被反映。」

私立學校的高牆甚至更難以跨越,詹仲昕表示,東吳大學董事會對校長人選握有決定權,目前東吳的校長遴選委員會中根本沒有學生代表。

除了問題滿滿的校長遴選之外,把重心拉回更頻繁的校務會議來討論,除了學生代表人數只保障10%之外,校務會議的運作模式也依然不夠周全。白家嘉點出,校長擔任主席,且負責會議的行政人員或議事人員本身是校長的幕僚時,容易造成監督不力,甚至校長也有能力干預程序法規委員會、挪調議案順序。詹仲昕則提到,私立大學中,當人事任命權掌握在長官手上,但會議卻缺少匿名投票機制時,很可能造成與會人士不敢表達意見。

為了處理種種既有的限制,大學法改革陣線將議題拉回根本,串連各校的同學,從《大學法》下手。徐光成說:「各個學校內力量太小、太零散,這是大學法改革陣線成立的原因。自己在校內戰場打不贏的,必須要團結起來,去改變比較上層的制度,再回到各自校園裡作結合。」

於是大學法改革陣線從2016年成立開始運轉,於全臺各地舉辦工作坊、交流會、座談會,與專家學者請益,並拜會立法委員,力爭《大學法》的修法,期盼讓校園民主真正落實在全臺灣的各所大學。

讓校園民主成為社會進步的基石

大學是跳脫制式教科書的起點,也是許多人參與公共事務的啟蒙,解嚴前,許多大學生悄悄對「民主」懷抱夢想,有人被抓了,有人被殺了,然而「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對於一個更好世界的想像像野草一般強韌。解嚴之後,學生運動風起雲湧,野百合運動時更是集其大成,影響超越校園,進入社會。校園的自治及民主都是前人一點一滴累積下來的,那身為現在的學生,對大學自治及民主又有什麼樣的想像與期許呢?

白家嘉認為公共事務的參與對學生極為重要:「第一個是因為它深切影響我們的生活,第二點是,培養關心大學自治的意識非常重要,因為出了社會後,影響你的東西更多,而不只是侷限在大學自治這樣比較限縮的範圍。我認為大學自治就是要培養我們大學生的敏感度、對整個公共議題的關心度。」

詹仲昕則期許大學自治及校園民主得到學生持續的關注:「大學自治、校園民主是一個長期抗戰的過程,要有後面的人一直前仆後繼地上來。不管是新的觀點、新的看法,或是新一代的政治力量等等,都是可以從大學自治裡面發展出來的。」

徐光成想得或許更遠、也更為浪漫:「校園是民主的發源地,如果可以在校園內把民主往前更推進一步,是不是讓學生未來可以在社會上扮演更有力的民主推動角色?」大學的公共事務參與是學生的起點,而建立起一個完善的制度來支援大學自治,真正落實校園民主,讓學生畢業後,更有能力對社會產生正向的影響力,正是大學法改革陣線希望能替臺灣做到的改變。

照片來源:Mitchell Wein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