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與區域治理
自上個世紀末期解嚴以來,台灣民主有相當的進步。政黨輪替和人民當家作主的意識,早已是常態。而民選首長或民代,對於民怨與民意,也多採取積極回應態度。但30多年下來,就整體地方治理與發展結果而言,卻有兩大揮之不去的問題:發展不均衡及治理效能不足。
首先,就發展不均衡而言,區域間資源配置不公,已是多年的事實。雖然歷屆執政者都有意識到此問題,也做了一些努力,卻始終無法翻轉。另外,都會區與非都會區的資源分配,也是另一問題。以人口數作為資源分配的傳統做法,使得人口外流嚴重的偏鄉,更加難以獲得發展所需之資源。
其次,就治理效能不足而言,很多非六都的縣市,都面臨財政困窘、人才留不住的問題,無力擘畫或執行在地所需要的建設與服務。而即使在相對「兵強馬壯」的六都,就發展路線而言,卻也面臨發展模式雷同,走不出既有格局的困境。
同時,城市針對各種新挑戰,如極端氣候的威脅,是否做好準備?如何運用新科技來做有效因應?目前顯然還很大改進的空間。另外,在市民參與方面,i-voting、參與式預算、地方公投等民主實驗案例,雖然時有所聞,但這些是否充足?質量如何?也需要進一步反省與提升。
此外,台灣國土應如何規劃與使用?現行縣市劃分是否合理?六都與非六都的區別正當性何在?中央與地方的關係應如何?同時,很多區域性的問題與發展,無法靠個別縣市去解決,區域治理有其必要性與重要性。然現行區域治理的實務運作,流於個別縣市長間的交情或結盟,缺乏制度的設計與法制化,在機制與效能上,都嚴重不足。
我們相信,唯有新的思維,落實地方自治,由下而上,才能找到新的出路。而唯有健全的地方治理,才有好的城鄉發展,以及台灣整體永續民主發展的堅實基礎。